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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哪些社保业务全月可受理经办?

发布时间:2023-04-21 16:24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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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哪些社保业务全月可受理经办?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停保、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、社保权益记录查询打印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、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、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。哪些社保业务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号-10号?

哪些社保业务全月可受理经办?

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停保、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、社保权益记录查询打印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、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、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。

哪些社保业务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号-10号?

(1)企业单位参保征缴类业务:如单位职工参保登记、退工停保、补缴退费、申报征缴、建筑业工伤参保登记等;

(2)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类业务:如企业职工退休、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等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;

(3)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业务:如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征缴类业务、编外人员参保征缴类及待遇核定支付类等;

(4)工伤保险待遇类业务:如工伤医疗(康复、住院伙食补助)费用申领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等。

特别提醒:

(1)上述业务请于当月11号-次月6号之间办理,结算期内窗口、网厅、APP等暂停办理相关业务;

(2)每月的1号-6号仍在上月申报期内,如在此期间发生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形,需在结算期之后(次月11号起)具体经办。